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强化

时间:2020-03-24 | 栏目:新闻动态 | 点击:

12月17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第22次理论学习会议,会议首先围绕“国家宪法日”进行了《宪法》学习,随后重点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组织了专题研讨,并部署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初步措施。受局党组书记侯社教委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迎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在学习《宪法》后,大家一致认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在围绕《意见》研讨交流中,大家结合工作职能,各抒己见,热烈发言。

办公室指出,要在统筹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浓厚氛围,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不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政策法规处强调,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做好《陕西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研究加强商标保护地方立法可行性,在法律和政策供给方面加大力度。

规划协调处建议,要尽快筹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商讨落实《意见》的工作任务分工。

运用促进处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专利奖励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保护处谈到,要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及海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和执法协作,以及与仲裁机构等方面的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公共服务处指出,要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和代理机构等服务队伍、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突出社会治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参会发言的其他同志还围绕行政执法、维权援助、评议导航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领悟好《意见》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来,把握机遇、砥砺奋进,努力开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结合研讨交流情况,李迎波指出,《意见》出台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批示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这次研讨会议是落实党组具体要求,对《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的再解读、再部署、再动员。

李迎波强调,在学习宣传《宪法》方面,要坚持把宪法法律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局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之中,讲好宪法故事、培育宪法文化,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批示方面,下一步局党组还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能,积极对接国知局做好《意见》解读,统筹协调我省知识产权各成员单位做好《意见》的任务分工,并尽快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报送省委省政府,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方案,真正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机构改革后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作用,为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实现追赶超越作出应有贡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