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2 | 栏目:新闻动态 | 点击:次
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省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激励实施办法》,现将2021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拟给予督查激励的市(区)名单予以公示(按行政区划排序)。
拟督查激励的市(区):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6880
传 真:029-63916888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