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在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中强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提醒函》,规范电子商务平台主体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落实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主体落实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应就遵纪守法、信息真实性、产品质量、服务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作出信用承诺,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开,并承诺违法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二是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平台要加强商品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管控,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三是建立知识产权备案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对销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宣传资料等进行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四是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审核、投诉受理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事宜处理,主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五是建立企业诚信自律机制。要求平台要主动开展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宣传,自觉杜绝和抵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据统计,全市目前已对7户电子商务平台开办方(管理方)、其他网络交易经营者327户发出了提醒函,实地检查网站、网店12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