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知发〔2020〕28号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精神,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征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21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面向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和有关单位征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案例应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如实反映并总结凝练工作亮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具有指导借鉴作用,体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服务创新、服务平台或评估机构的业务和模式创新等。
二、案例类型。案例可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内容,一是政策创新类,重点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创新、需求调查和银企对接等公共服务。二是管理创新类,重点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业务创新。三是服务创新类,重点围绕质押模式创新、保险产品创新、评估方法创新、质物处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模式创新等方面。四是综合创新类,对在多个方面融合创新的,提供综合性案例。
三、报送要求。各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请结合本地近年工作实际,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提炼案件材料,于6月15日前将案例材料以电子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报送2件以上(其中1项为综合类案例),其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类城市报送1件以上,不限案例类型。相关情况可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关于征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21号)(网址:http://www.cnipa.gov.cn/gztz/1148863.htm)
特此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5月28
联系人:马淑阳 姚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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