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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地理标志四大重点工作发布

时间:2023-02-03 | 栏目:新闻动态 | 点击:

2023年地理标志四大重点工作发布

1月6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系统总结2022年知识产权主要工作和新时代十年发展成就,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下面对工作报告中与地理标志的内容进行整理,方便大家了解我国2023年地理标志工作的重点。

2022年,在地理标志方面,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成绩:

1.完成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论证征求意见稿,推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订,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宗旨和框架,广东发布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法规;

2.批准筹建2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覆盖15个中西部省份;

3.接续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安徽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共建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地发挥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85项义务已全部履行,在顺利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的基础上,完成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在地理标志方面,截至2022年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超2.3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参与完成RCEP、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建立并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2023年,对于地理标志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修改完善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完成《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

二是加强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稳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四是继续深度参与地理标志等国际规则完善,推动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推动第二批产品互认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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