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西安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2月7日上午,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保护中心”)与西安市公证处(以下简称“市公证处”)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公证赋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正式建立。市保护中心主任李铨,市公证处副主任张华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并做了交流发言。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入新的更高的阶段。双方将立足创新主体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公证业务全流程赋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市保护中心、市公证处将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充分发挥公证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体系,搭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强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措施,畅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取证渠道,打通知识产权保护事前、事中、事后公证服务全链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水平,共同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西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